陸個人對外投資 六城先開放
2015-05-27 02:24:41 經濟日報 記者林則宏/綜合報導
大陸將試點開放民眾對外投資,國務院近期將發布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境外投資試點管理辦法,首批試點城市為上海、天津、重慶、武漢、深圳和溫州。這將是人民幣資本帳戶對外開放重要的一步,顯示北京爭取人民幣納入IMF特別提款權(SDR)的強烈企圖。

在當前「人民幣淹腳目」的情況下,大陸一旦開閘放水,允許大陸民眾對外投資,對周邊市場的股匯市、金融市場與房市的影響值得關注。

證券時報是人民日報社旗下的全國性財經報刊,也是中國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指定的資訊披露報刊。證券時報昨(26)日這則報導出現後,隨即被大陸各大新聞網站轉載。

根據報導,未來居住在這六個試點城市年滿18歲的境內個人,只要個人金融淨資產最近三個月日均餘額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500萬元),通過境外投資和風險能力測試、無重大不良紀錄,且沒有經司法裁決未償還債務者,可以申請QDII2。

符合條件的個人持有效居民身分證或居住證、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的核定資料,簽署開戶申請書、境外投資資金合法性承諾函和投資風險自擔承諾函等材料並通過銀行審核後,就可以開通境外直投專戶,含1個人民幣專戶和1個外匯專戶,用於辦理境外投資資金收付、結售匯業務。

個人可以參與的境外投資,涵蓋三大領域:一是境外金融類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保險、外匯及衍生品;二是境外實業投資,需按相關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備案或核准後辦理;三是境外不動產投資,含購房等,須審核證明資料後辦理。

報導稱,QDII2的試點將有助於中國申請加入SDR,以及加快資本帳戶開放進程。

按IMF的分類,資本項目包括七大類40個子項,大陸目前仍不可兌換的僅剩五項,包括個人跨境投資。

大陸國家發改委日前公布的「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當中的一條已提到「擇機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副行長易綱今年也都曾在公開場合表示正在研究QDII2的制度安排。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行長張新在最新一期的「中國金融」雜誌撰文稱,目前中國大陸的住戶存款高達人民幣54兆元(約新台幣270兆元),居民個人在全球配置資產的願望與需求非常強烈。

開展個人境外投資業務試點,正是順應這一需求的具體舉措。「我們將按照國家的整體部署,推進這一業務」。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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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祕書/QDII2

QDII2(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2)是指在人民幣資本帳不可兌換下,有控制地允符合資格的境內個人可以對外投資。QDII2個人投資者可直接獲得對外投資額度,自行決定投資標的。 (林則宏)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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