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遇詐 有救濟管道了
2015-05-26 02:27:48 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報導
近年屢發生詐騙集團以「假本票」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民眾償還無中生有債務。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未來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時,須釋明債權是否真實存在或提出借款憑據。最快下周三讀修正。

根據現行民事訴訟法,在督促程序中設計支付命令,原是要讓債權人能更簡便、迅速解決債權糾紛。但許多詐騙集團常假借債權人名義,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無辜民眾自認並無債務,不理會「從天而降」的支付命令,但在法定廿日內未提出異議,等到法院查扣財產時,民眾才驚覺遭詐。

國民黨立委林國正表示,債務人在支付命令送達後廿日內若沒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即宣告確定,並與確定判決有同樣效力。此時,無辜受害者只能提出「再審」,但再審訴訟要件嚴格,救濟機會趨近零。

初審條文明訂,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若未在法定期間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將由現行具既判力,改為僅有執行力。意即債務人若未在廿日內提出對支付命令有異議,可透過法律程序提起「確認債務不存在訴訟」,不須提起再審。

司法院副秘書長張瓊文表示,不當濫用督促程序製造假債權案件實屬少數,若修法,恐影響每年約卅萬件正當使用程序的債權人權益。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現行支付命令聲請件數,三分之一是電信業者與銀行,積欠款項多半是民眾積欠電話費或卡費;即使修法通過後,也不會影響業者追繳欠款,至少民眾遇上詐騙集團可有救濟管道。

小檔案/支付命令 快速實現債權

支付命令是「民事訴訟法」快速實現債權的制度,債權人聲請後,不必檢附證據或等法官開庭,法院就會核發。債務人接到後,廿日內未異議,支付命令就會與確定判決同等效力,法院視同債權確定,就能強制執行。

支付命令近年來遭詐騙集團濫用,受害者遍布全台。由於事後的救濟形同虛設,各界遂有修法呼籲。(記者鄭媁)image
一張假本票聲請支付命令 奪走他2千萬房產
2015-05-26 02:27:49 聯合報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高雄大學法律服務社的學生們日前演出行動劇,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成為詐騙集團新手法。 聯合報資料照片/記者劉星君攝影
分享高雄土雞城老闆阿峰和嘉義的阿村,都曾遭歹徒用偽造的本票聲請支付命令,再聲請強制執行拍賣房地產的被害人,阿峰的房地產被拍賣,想提再審卻因找不到詐騙者被法院駁回;阿村雖已經等到刑事判決確定,卻因逾期提再審也被駁回,幸好抗告成功,仍有希望撤銷支付命令。
高雄土雞城老闆阿峰遭歹徒偽造他的名義,開立本票卅萬和利息十五萬元聲請支付命令。他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公文,去法院查詢,得知有人持他開的本票聲請支付命令;他自認這一輩子沒有開過本票,可能是詐騙集團的伎倆,不再理會,之後法院寄的公文他都沒有拆開看。

有一天法院書記官到土雞城張貼封條,阿峰才知道事情大條了,他說:「價值二千多萬元的房地產,拍賣只有一百六十多萬元。」持票人拿走四十五萬元,阿峰心痛到心臟病發作開刀,家中生計只靠太太打零工維持。

他向檢方控告持票人涉嫌偽造文書,檢察官將本票送鑑定,證明本票上的指紋和簽名不是阿峰的,也不是持票人所有。

檢方對持票人依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阿峰不服,提出異議。阿峰以檢方證明他不是開本票的人提出再審,法院以阿峰沒有找到偽造本票的犯罪者,也沒讓犯罪者判刑,依法不得聲請再審,判決駁回。

阿峰說,很高興修法初審通過,讓歹徒不要再用詐騙手段害人,但是「我沒有欠人家錢,財產卻被拍賣,法院也無法還我公道,我好無辜!」

阿村則是被兒子冒名開本票五十萬元,遭歹徒拿去聲請支付命令和強制執行。他先告兒子偽造文書,兒子認罪,他待刑事判決確定後,提再審請求確認債權不存在,結果被法院以逾期提再審,判決駁回。

他提出抗告,獲台南高分院發回嘉義地院重審。他昨天說:「法院在核發支付命令以前應該實質審查,拍賣人民的財產是非常重要的事,只採書面審查,法官也容易被騙。」

小檔案/支付命令 快速實現債權

支付命令是「民事訴訟法」快速實現債權的制度,債權人聲請後,不必檢附證據或等法官開庭,法院就會核發。債務人接到後,廿日內未異議,支付命令就會與確定判決同等效力,法院視同債權確定,就能強制執行。

支付命令近年來遭詐騙集團濫用,受害者遍布全台。由於事後的救濟形同虛設,各界遂有修法呼籲。(記者鄭媁)


司改會:支付命令核發寬鬆 冤案擾民
2015-05-26 02:27:49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劉峻谷/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執行秘書蕭逸民表示,現行支付命令的核發標準過於寬鬆,事後的再審救濟又太嚴苛、形同虛設,導致支付命令屢遭濫用;司改會接獲投訴的相關案件,「量多到無法處理」,才會推動修法,避免冤案。

司改會指出,現行支付命令因送達程序缺失遭有心人利用,例如詐騙集團先以法院名義寄假公文給民眾,若民眾不理,歹徒再向法院聲請核發有效力的支付命令,趁民眾誤以為又是假公文、廿天內沒異議,歹徒再憑有確定判決效力的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民眾財產。

蕭逸民表示,修法通過後,支付命令將失去確定判決效力,僅剩執行力。債務人就算沒有在期限內聲明異議,仍可提告請求確認債權不存在,或是打債務人異議官司,多了救濟管道保障。

但有人質疑,支付命令失去確定判決效力後,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將長期處於不安定狀態,強制執行程序也會因債務人提異議之訴而停止,此舉影響債權人權益,有失公平。

蕭逸民指出,若債務人和債權人對於債務不爭執,是否修法其實不影響。有爭議的案件中,債務人也不會閒著沒事隨便起訴異議,理由是他需繳裁判費,「為自己過去不聲明異議付一點代價」;若債權人已強制執行,債務人聲請停止強制執行還須繳擔保金。

有法官指出,現今支付命令最大的問題是「送達不合法」,許多民眾戶籍地與實際住所不同,法院公文都沒看到,莫名遭人強制執行財產;修法雖造成支付命令「迅速確定」的效果打折扣,但較符合支付命令「雙方沒意見才確定」的立法原意,也能保障不識字或不懂法律的弱勢族群。

但也有不少資深法官認為,立法院通過的修法版本,將造成債務訴案增加,產生排擠其他案件的效應。司法院民事廳長陳駿璧強調,民眾收到法院公文一定要看、要回,否則法律訂得再完善,也無法保護民眾權益。

但仍有許多案件是歹徒鑽漏洞,或藉當事人不懂法律,橫奪家產。司法院認為,可以修法從源頭管理,加強債權人在聲請支付命令時的責任,在現行法規定的「表明」債權以外,進一步要「釋明」債權由來,意即要提出讓法官相信確實有這筆債務的證據。

多位法官指出,支付命令目的在於減少訟源,立法院版本形同再開一扇訴訟大門,以後沒有在限定時間內提出異議的債務人都可以再提確定訴訟,債務人難免抱著能拖多久就拖,拖到案件確定才願還錢。訴訟案增多,將產生排擠其他案件審理進度的效應。

小檔案/支付命令 快速實現債權

支付命令是「民事訴訟法」快速實現債權的制度,債權人聲請後,不必檢附證據或等法官開庭,法院就會核發。債務人接到後,廿日內未異議,支付命令就會與確定判決同等效力,法院視同債權確定,就能強制執行。

支付命令近年來遭詐騙集團濫用,受害者遍布全台。由於事後的救濟形同虛設,各界遂有修法呼籲。(記者鄭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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