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藥水開封 逾月就別用了
2015-05-02 02:41:51 聯合報 林靖洋/彰濱秀傳醫院眼科部主治醫師
凌晨4點,手機傳來急診的會診訊息,趕到急診室看到一位老先生正用手摀著眼睛,表情痛苦地坐在待診椅上,好幾個家屬焦急地圍在他身旁;一問之下才知道老先生每天清晨出門運動,當天出門前忽然覺得眼睛癢,想到冰箱裡有太太的眼藥水,於是摸黑到廚房打開冰箱,拿了一瓶眼藥水點眼睛,沒想到剛點下去,眼睛就感到劇痛,視力變得模糊。

我請家人把老先生的眼藥水帶來,發現眼藥水的製造日期竟然是5年前,原本應是澄清的眼藥水,擠出來已經是灰灰的膠體。

我小心地用棉枝翻開腫脹的眼皮,在裂隙燈下檢查,經角膜染色後,看到老先生的眼角膜上皮已經破了一大片,整個眼睛也紅腫充血。

幫老先生處理完傷口後,我對患者和家屬說:「每一瓶眼藥水都有保存期限,沒有開封前的藥水可以看瓶身側邊的有效日期,但如果開封後就不要超過一個月。」

大部分的眼藥水,為防止空氣中的黴菌孢子汙染,都會添加防腐劑,但防腐劑的作用是有期限的,超過一個月以上的眼藥水多半會受到環境汙染,如果繼續使用,除了藥效不佳外,還可能造成眼睛受傷。

此外,很多人相信把眼藥水冰在冰箱就可無限期的使用,這是錯誤的觀念。因為冰箱就像是一台微型除濕機,雖然我們認為已經把藥水瓶蓋鎖緊了,但冰箱的環境卻會讓藥水蒸發逸散,藥水濃度會相對濃縮,造成原本適合點眼用的等張溶液變成高張溶液,點此藥水會造成眼睛細胞受傷。

除了某些特殊需要冰箱存放的眼藥水外,大部分的眼藥水存放在陰涼處保存即可,並且需遵照醫師處方來使用,不可任意減少或增加次數。千萬不要點「來路不明」的眼藥水,畢竟每種眼藥水都有它的作用,點錯藥水不但沒有療效,更可能造成視力受損。

開封後的眼藥水,建議在開封當天用標籤紙寫上開封日期並貼在瓶身,如果使用超過一個月就不要繼續使用,若症狀未改善請一定要讓眼科醫師複診,進一步檢查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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