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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藥入境放寬了 最多帶36瓶
2015-01-17 02:36:25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台北報導
●只限總量不限種類

●處方藥最多半年量

●同度數隱形眼鏡最多60片

國人海外旅遊喜歡買藥,衛生福利部決定放寬限制,無論中藥、西藥或保健食品,最多可攜帶六種,每種最多十二瓶,總數不得超過卅六瓶;隱形眼鏡同一度數最多六十片,最多兩種不同度數。這項措施最快本月底公告實施。

衛福部食藥署原本訂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品限量品項」,正面表列萬金油等藥品,各訂有限量規範,超量必須事先申請。但事先申請的限制引起民眾反彈,食藥署研議後決定放寬,未來出國購買自用藥品將不限「種類」,但限制 「總量」。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表示,新規定取消過去藥品種類的限制,只要民眾有需要,就可以攜藥回國,前提是總量不得超過卅六瓶,且不論顆數,每種藥最多十二瓶。食藥署推估,一瓶藥最多一個月吃完,每種最多十二瓶,等於攜帶一整年藥量,自用應該足夠。

戴雪詠表示,若攜帶處方藥,附醫師處方箋,最多可帶六個月藥量,無處方箋則最多兩個月。

中藥材則從原本的零點六公斤增至一公斤,最多十二種,若超量攜帶,須附醫師診斷證明,最多不超過三個月用量;隱形眼鏡同樣在規範中,每人可以帶兩種不同度數的隱形眼鏡,每種最多六十片。

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表示,保健食品、維他命等錠狀、膠囊狀食品,也在限量範圍內,同樣也是每種最多十二瓶,總數不得超過卅六瓶。

戴雪詠提醒,不是每一種最多可以帶卅六瓶,而是行李箱打開,總共只能有卅六瓶。若攜帶超量,將以違反藥事法處理,確切裁處,待等草案完成後訂定。

戴雪詠強調: 「藥品不該變成伴手禮。」藥物不是土產,不能亂買,尤其不能有販售行為。

對此,常往返日本的新北市陳姓女子表示,難得出國,若想幫同事、朋友帶好用的藥品,只要幫兩人以上代買,就可能超量;代購小型眼藥水,或許有人拆包裝闖關。

北市劉姓女子認為,政府應是限制跑單幫,卅六瓶很夠用,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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