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恐倒債 規模估290億美元

【經濟日報╱編譯任中原/綜合30日外電】
2014.07.31 08:31 pm




阿根廷經濟部大樓。
美聯社
阿根廷政府為避免在7月30日發生13年來第二次的「違約倒債」,目前正在跟時間賽跑,與債權人持續談判。一旦違約,阿根廷可能得付出290億美元的代價,最高甚至達到1,200億美元。國際貨幣基金(IMF)認為,即使阿國倒債,也不會對其他國家造成衝擊;阿根廷股市也淡定對待。

本案源自於阿根廷政府發行的950億美元公債在2001年發生違約。其後政府於2005年及2010年分別與大部分公債持有人達成減債協議,將債務減少70%,並發行重整公債交換原公債,分期償還本息。

但仍有7%的債權人拒絕減債,而其中部分債權人將公債售予紐約NML避險基金。NML向美國法院控告阿根廷政府,要求償還全部本息。紐約地方法院2012年判決阿根廷必須全數償還,否則連重整公債的本息亦不准償還;阿根廷一再上訴,最後美國最高法院6月中將上訴駁回。阿根廷政府不願還錢給NML基金,但重整公債的本息又須在7月30日償還,如果阿根廷與NML無法達成和解,則重整公債便將違約。

阿根廷經濟部長凱奇洛夫及律師團29日與債權人及法定調停人會談12小時未獲協議,30日繼續談判。

阿根廷總統費南德茲29日在委內瑞拉表示:「阿根廷不會違約,因為阿根廷已還錢,但卻遭到法院阻攔。」

違約危機Q&A

Q: 是否會倒債?

A: 即使阿根廷與債權人無法及時達成和解,阿根廷仍可主張並未倒債,而由法院裁決。

因為阿根廷已經把5.39億美元的償債資金匯予代辦銀行,用來對重整公債持有人償債;但是法律專家表示,這些錢並沒有實際交予債權人,因此仍算違約。

Q: 重整公債持有人有何權利?

A: 公債持有人若未獲付款,可要求法院「加速」執行,則阿根廷政府必須立即償還全額本息,而非分期償還。條件是須有25%以上的債權人聯合提出要求。如此債權人可要求阿根廷提高償債金額;同時其他債權人可要求阿根廷「加速」償還本息。

Q: 為何不願還錢給舊公債持有人?

A: 重整公債訂有「未來發行權利條款(RUFO)」,即如果阿根廷對舊公債持有人提供較優惠的償債條件,則重整公債持有人可要求比照。

由於這項條款將會在今年12月屆期,因此阿根廷打算把解決時間拖延到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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