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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瘤與腦殘
2014/07/29 01:01瀏覽4,582迴響25推薦40引用0

關於王丹「懷疑」自己有腦瘤,在臉書要求大家「幫忙跟你們政府說」的事件,有人認為政府應幫忙,也有人認為此例不可開,以下就是王丹臉書上自己的說法,提供給大家參考。

第一,通常我入境,需要中國護照和入臺證(跟陸客的要求一樣),我沒有護照,於是每一次就用回美證代替。現在我的狀況是,我的入臺證是有了,但是回美證還在辦理中,那個程序曠日持久,最長可以九個月。可是我有綠卡,因此回美是沒有問題的,辦回美證只是為了來臺灣,而不是為了回美國。只要臺灣這邊不一定要求我必須持有回美證,事情就好辦了。所以我希望協助的內容,是允許我以綠卡代替回美證,先行返回臺灣看病。等回美證辦下來後再補辦手續。

版主按:王丹先生可能要先弄清楚中華民國的出入境法規,王先生並非中華民國的國民,大陸護照被註銷也不是中華民國政府造成的,他除了在台灣當客座教授,我們也看不出他有在台灣定居的打算,反而王先生在乎的是美國政治庇護的身份,請問現在居住在加州的王先生,中華民國政府將您視作無國籍人士有錯嗎?要求您提供美國政府出具的旅行文件有錯嗎?對於任何無國籍人士,要求庇護國出具旅行文件及簽證,難道是從您開始才有嗎?

第二,我目前還是被臺灣入境規定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而我既沒有中國護照,也沒有外國護照,麻煩就麻煩在這裡,特殊也就特殊在這裏。我這樣的情況,又在臺灣工作的,全世界也不超過10個吧,所以我才說需要專案處理。否則是要怎樣通案處理?難道為了我個人去修法嗎?

版主按:我們中華民國的公民就是不想為了您一個人去修法,所以才要求您照規矩來,也避免有其他的無國籍人士因為您開了先例而比照辦理,您在台灣當客座教授支持暴力學運,跟您要我們政府給你幫助有何關係?只要符合規定,有人不讓您來嗎?要人幫忙也該嘴巴乾淨點,有禮貌教養一點吧?

第三,其實,如果不是長期頭昏,越來越嚴重,誰會願意要求協助啊?我完全可以好好地在美國等回美證,這邊的天氣也好太多了啊。但是頭部不適已久,問道誰都會說必須儘快檢查,這也是醫學常識。尤其是頭部,更不宜耽擱。不得已之下,才請求協助。確實給移民署添麻煩了,也希望你們能夠體諒。

版主按:若是王先生真的覺得那麼急,那麼應該陳情的應該是您尋求庇護的美國歐巴馬政府,不過美國政府已經在去年正式實施ObamaCare,您所居住的加州也成立了Covered California,從2013年的10月1日起為加州住民辦理醫療保險。就算您在美國沒收入或是低收入,是只有綠卡的新移民,也能申請,還有機會獲得美國聯邦政府的支付您保費的補助,請問從去年十月開辦到現在已經九個月,您申請了嗎?如果沒有,請上www.coveredca.com辦理,上面有簡體中文版,說明非常詳細,相信您一定看得懂才對!

美國政府既然願意給王先生政治庇護,區區一點保險費一定不會在乎的,問題是您要是拿要求中華民國政府那樣的態度去跟美國政府「陳情」,恐怕不但不會有人給您方便,還會把您的申請給無限期展延吧!就算真的得了腦瘤,到處都有得醫,不過要是腦殘,那可能就沒藥醫了!

都這麼辛苦跑來台灣「幫忙教育我們的小孩」,王先生不會連這樣基本的做人道理都不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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